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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协议
第1章概述
第1条(目的)
(在下文中简称为“用户协议”或“协议” )此协议在使用ECPLAZA株式会社运营的o2ohub商城(o2ohub.co.kr,以下简称“ 商城” 是指到)中提供的互联网相关服务 “ o2ohub”(以下简称“服务”)时,履行商场和用户的权利、义务和其他相关电子商务服务由服务提供,促进商城和用户的共同发展的权利和义务。
※ 对于使用PC通信等电子商务,在不违反本质的前提下,本协议同样适用。
第2 条(定义)
1.“ 商城” 是指 ECPlaza Network 有限公司使用通信设备,如计算机,为用户提供产品和服务而所创建的虚拟营业场所。它还代表o2ohub.com上的业务个体。
2.“用户”是指依照条款,登录“商城”购买商品或服务的成员和非成员。
3.“会员” 是指个人或团体会员会员注册的时候同意提供必要的信息,并没有拒绝该公司提供的信息和服务的个人或实体。
4.“非会员”指使用“ 商城” 而未注册为会员的个人或法人实体。
5.“登录名(ID)”:会员的识别和注册设置,是以使用该公司登记的单词和数字的组合,“ 商城” 中将设置为会员ID @ E-MAIL到替换登录名称(ID)。
6.“登录密码”:这是由会员设置并在公司注册的英语和号码的组合,用于检查会员的权利和秘密。
7.“运营者”:公司选择管理公司提供的服务并顺利运营的人员。
8.“合作伙伴积分”:代表与公司有合作关系的第三方提供的各种积分。这一规定是“ 商城” 是不适用的信息。
9.第2条(条款的定义)中未定义的术语的含义应根据一般交易惯例进行解释。
第3 条(公约的表述、妥当性和变更)
1. “ 商城” 将本协议的内容和商户与代表名称、经营地址(包括可以处理消费者投诉的地址)、电话号码、传真号码和电子邮件地址、公司注册号、通信服务注册号,个人信息管理器等,在“ 购物中心”的初始服务页面(前面)上发布,以便用户可以容易地得知。
2. 公司不得违反“ 电子文件交易法”,“电子签名法” ,“信息通信网络利用促进法”或“电子商务条例”。本协议可能在适用法律的范围内进行修订,例如“消费者保护法”和“电子金融交易法”。
3. “ 商城”可在“电子商务中的消费者保护法”等,“条款和条件管理法”,“电子文件和电子交易框架法”,“电子金融交易法”,“ 电子签名法” 和“信息通信网络”,“促进信息和信息保护法”,“访问销售法”和“基本消费者法”等条款和条件在不违反适用法律的情况下进行修订。
4. “ 商城”应提供单独的链接屏幕或弹出屏幕,以确认用户可以理解并得到重要信息,如撤回认购、配送责任、退款条件等。
5. “商城”修改后,需明确标识生效日期和修改理由,并在生效日期的14天前到生效日期的前一天在商城的初始画面中发出公告。但是,条款更变的内容如果对用户不利,通知应给予至少30天的最小宽限期,在这种情况下,“商城”应清楚地比较修订前后的内容,方便用户理解。
5. “商城”修改的协议,修改内容仅适用于其申请日之后签订的合同,修改前的条款项目适用于已经签订的合同。如果用户将希望适用修改条款的意愿,在修订第3项的通知期内向商城发出请求以获得商城的同意,则修改将适用。
6. 对于条款中没有定义的解释,遵循电子商务中的消费者保护相关法律、公平贸易委员会消费者保护准则和法律或商业惯例。
第4 条(服务类型)
1.公司为电子商务平台提供开发和运营服务,包括:
1.1提供有关销售和购买协议中签署的服务和商品及服务的信息。
1.2根据销售合同向买方提供商品和服务。
1.3购买支持服务
1.4产品信息搜索服务
1.5与电子商务有关的其他服务
2. “商城” 执行以下服务。
2.1签署采购协议以提供有关商品或服务的相关信息
2.2 通过购买协议交付货物或服务
2.3 商城规定的其他任务
3. “ 商城”可以改变在商品或服务售罄或技术规格变更的情况下,在合同范围内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内容。在这种情况下,可以更改变更商品或服务的内容和日期。我们会立即通发布当前商品或服务的位置。
4. “ 商城” 如果因货物等质量或技术规格更改为理由,需要更改合约中规定的服务内容时,必须向可用的地址立即通知通知用户原因。
5. 在前款规定的情况下,“商场”应赔偿用户遭受的损害,除非“商场”证明没有意图或疏忽。
第2 章用户协议
第5 条(协定的确立)
1.如果用户在会员注册过程中单击以接受本协议,则本协议构成对双方具有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如果用户不接受该协议,用户可以选择不在本网站上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
2.“商城”是第一次申请会员资格的用户,不·符合以下条件的会员不能注册为会员。
2.1 加入申请人依照第6条第2项目(“商城”会员资格限制、停止后,该申请人如果不重复2次或30天以内校正该原因的话,“ 商城“可以使会员失去资格。)有失去资格理事的情况。但失去会员资格三年后, 得到“商城”的再加入许可的情况除外。
2.2 注册信息中虚假、缺失、误写的情况。
2.3 其他会员注册会对“商城”造成明显的技术障碍的情况。
3. 加入会员申请人如果未满14周岁,本网站仅可由家长或监护人参与下使用。本协议仅在同意个人信息保护政策、使用条款等方面有效。
3.1 成员合同的成立日期是“商城”的会员申请同意返回到会员的时间点。
3.2 如果注册时有你注册的任何变化,应在相对的时期内通知“商城”客户中心所变化得内容。
第6 条(终止用户协议)
1.会员取消协议
1.1会员可随时通过相关界面通知公司并公布用户取消协议。但是,会员必须采取必要的步骤,在通知发布前七天完成所有交易。
1.2如果会员在上述期间提议终止合同并且发生任何损害,会员应承担责任。在用户协议终止后,公司可以取消向其成员提供的各种优惠措施。
1.3 如果想重复使用该服务,需要通知o2ohub管理员,并必须注册为新成员。
2.公司取消协议(会员注销和取消资格)
2.1公司可以出于以下原因取消用户协议。
2.1.1其他成员或他人的声誉,信用和其他权利的合法权益侵犯或大韩民国法律违反或公共秩序的侵犯的情况。
2.1.2公司在提供服务方面表现不佳。
2.1.3 根据本公司的合理判断需要拒绝服务的情况。
2.1.4 如果在申请时注册了虚假信息
2.1.5 使用“ 商城”购买商品的款项、其他关于使用“商城”后,会员需要承担的债务在承担日期不支付的情况。
2.2当公司终止协议时,公司将通过电子邮件,电话或其他方式通知会员。合同将在公司通知会员取消的同时终止。
2.3如果公司依照本节取消用户协议,本协议将继续适用于终止先前签署的销售和购买协议。
2.4 如果同一行为在“ 商城” 限制或暂停会员资格后重复多次,或者如果原因未在30天内得到纠正,则“ 商城”可以取消其会员资格。
2. 5如果“ 商城”取消其会员资格,它将终止会员注册。在这种情况下,会员将被通知并有机会在终止前至少30 天致电。
2. 6 会员注销时,现有积分清零。
第7 条(暂停服务)
1. 本协议的服务期限自服务协议之日起至使用协议终止之日为止。
2.如果计算机等电信设备的维护,检查,更换,故障以及通信中断,公司可以暂时停止提供服务。此时,o2ohub的初始界面会通知用户该服务已暂时中止。
2.1“ 商城”应赔偿用户或第三方因第2项款原因暂停服务而遭受的损害,但“ 商城”不得故意或疏忽的情况除外。
3.如果发生自然灾害或类似的不可抗力的情况,公司可以限制或暂停服务。
4. 因商业活动的转换,该项目的放弃,企业之间的整合等原因,如果不能的原因提供服务,“商城”通知用户按照原来的“商城”提出的条件中第8条规定的方式赔偿消费者。然而,如果“商城” 没有通知补偿标准等,则用户的里程或积分将以与“商城”中使用的货币值相当的现金或现金支付给用户。
第8(成员的通知)
1.如果需要通知会员,则会向会员注册的电子邮件地址发送通知。
2.如果向未指定成员发出通知,“商城”可以通过在“商城”公告板上张贴超过一周的个别通知来取代,前提是个别通知对于对会员自己的交易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第3 章o2ohub上使用购买服务
第9 条(签订销售合同和定价)
1.产品销售合同由公司提供,并由会员以应答的方式签署后形成,最终由公司承诺。
2.公司将向会员提供现金,信用卡和其他支付购买价格结算的方式。
3.与买方为购买和销售价格结算而输入的信息和信息相关的所有责任和损失应由买方承担。
4.如果在订购货物后的一定时间内未支付购买价格,公司可以在未经会员同意的情况下取消订单。
5.公司将采取措施确保买方确认商品销售合同的签名,并通过“我的购物车”介绍销售合同的取消方法和程序。
6.公司可以检查买方是否使用了用于正确结算购买和销售价格的付款方式,并且如果交易无法确认,可以在完成确认之前暂停交易或取消交易。
7.买方支付的实际金额由公司确定,包括产品优惠券,运费,其他可选产品选项和其他内容(实际购买),发给买方的基本价格金额。根据实际购买金额,将发出购买收据(现金发票,税务发票,信用卡凭证等)。
第10 条(购买申请)
1. “商城”用户应通过以下或类似方法向“商城”申请购买,“商城” 应在用户的购买申请中明确提供以下各项内容。
1.1 货物的搜索和选择等
1.2 输入用户的姓名,地址,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或手机号码)
1.3 确认条款和条件的内容,限制撤销订阅权的服务,以及配送费和安装费等成本负担
1.4 同意这些条款并确认或拒绝上述第3段中的要点的指示(例如鼠标点击)
1.5 申请购买商品等,并确认或同意确认“商场”
1.6 选择付款方式
第11 条(合同的确立)
1. 如果以下情况适用,“ 商城” 可能不批准第9条所述的购买申请。但是,如果与未成年人签订合同,必须通知未成年人或其法律代表,如果法律代表未获得同意,合同可能会被取消。
1.1 如果内容上有欺诈,疏忽,错误
1.2 如果是未成年购买货物和服务是青少年保护法案中禁止的烟,酒等。
1.3如果认为接受购买申请是“商城”技术的主要障碍。
第12条 (积分制度运营)
1. 积分是可在“商场”用于像现金的电子货币。
2. 加入“商城”的会员,购买商品,商品评价后等,按照运营政策给予一定积分。
3. “商城”中购买的产品可以使用相同数量的积分,但积分不能兑换现金。
4.如果退出会员资格,现有的积分将清零。
5. 会员必须在授权之日起24个月内使用积分。积分金将按授予的顺序使用,任何未使用的储备金将在授予日期后24个月自动失效。
6. 使用积分时,发生如取得不当利益、恶意交易的情况下,“o2ohub”可以取消支付或收回该积分。
第13条 (支付方法)
1. “商城”中购买的商品或服务的付款方式可以通过以下任何一种方式进行。但是,“商城” 不收取任何象征性费用。
1.1 各种卡支付,如预付费卡,借记卡,信用卡
1.2银行转账和网上银行存款
1.3“ 商城” 支付的积分支付
1.4 通过电子支付方式等其他款项
第14条(购买申请更改和取消)
1. 如果用户有购买请求,“商城”将通知用户确认通知。
1.1收到用户确认通知的用户,如有分析,可在收到用户确认通知收到后即可做出购买申请更改和取消。“商城”如在配送前收到用户申请,则即刻处理用户的申请。但对于已经付款的情况,根据第17条认购撤回等有关规定执行。此外,海外直邮的情况,依照第16条海外流通服务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15条(配送)
1.交付所需的期限应为付款完成之日或付款完成之日至交付完成之间的期间。
2.如遇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库存不足,将从准备期间扣除。
3.关于分配,原则上当事人之间解决分红公司,金融机构等各方之间的纠纷,公司不对此负责。
4.买方不确认发票收到货后,交货时间在过程的状态上,公司可在2周内向购买者发出确认督促。公司在向买方发出确认请求的3天后自动更变为配送完成状态。此时,买方如未收到商品,可以投诉货物未收到。
第16条(国际物流服务)
1,公司通过海外分销网络为上述销售和采购合同提供海外分销支持服务,与公司保持业务合作,海外分销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1.1国内配送阶段:购买商品所购买商品的阶段- 与公司合作的第三方物流仓库。
1.2海外分销阶段:进入仓库并通过海外分销网络将其发送给收件人。
2. 原则上,海外交付阶段不允许退货或换货,除非“ 商城” 因海外装运货物有缺陷而批准退货的情况除外。
但是,如果产品有缺陷(有问题的产品),卖方承担运输费用,如果是因为客户无意中损坏,使用后取消订单等退回产品,买方应承担运送给卖方的运费。
3. 如果可以证明换货或买方退回(退货),缺陷的客观证据,产品的换货和退货等例外处理。
4. 收到公司交换或退款许可后,买方应联系海外配送客服中心,并通过当地物流服务发送货物,向公司提供运费和其他文件。
5.如果在购买时结算的估计海外运费不足以支付实际的海外分销费用,则将增加不足的支付部分以进行分发。公司继续报告后,如果六个月内无法支付海外运费不足,则货物所有权属于公司。
6. 使用国际运输服务时,可能会收取运输国家/地区收取的税费,关税和进口费用。 关税和附加税将由用户或收货人承担。
7. 使用国际运输服务时,国际交付的产品到达目的地国家并且需要通关,这可能导致延迟超过原始的预计交货时间。
8. 如果收件人拒绝接收从“商城”交付的货物,将被要求向“商城”支付运费的基本运费,进口费和退货费。如果退款,只退还剩余金额。
第17条(撤回认购)
1.会员完成购买付款后,如果在等待装运时处理订单,除特殊情况外,立即进行取消。
2.如果用户从韩国发货,我们将相应处理用户的退货而非取消。
3.原则上,海外交付阶段不允许退货或换货,但“商城”因海外装运货物有缺陷而批准退货的情况除外。
但是,如果产品有缺陷(有问题的产品),则卖方承担运输费用,取消订单,例如由于客户的疏忽造成的损坏,由于使用产品而导致的产品价值降低,未打开产品,由于时间的推移而转售,以及退回产品。如果无法做到这一点,买方将负责将货物运送给卖方。
4.退款将根据付款方式规则处理。
第18条(退货)
1.只有在付款完成后和交付开始之前,才可以根据韩国法律申请退货。 (在海外交货的情况下,不能在交货开始后申请退货)
2.在正常退货情况,“电子商务消费者保护法”等相关法律应优先于公司提出的条件。
3.退货费用由退货负责人承担。买家负责海外本地运费和购买费以及海外本地退货费用。
4.如果退货申请时没有记录退货号码,或者没有正确通知公司正确的退货原因(口头或书面),退货和退款可能会延迟。
5.在退货过程中,退款将在退回物品到达公司后3个工作日内根据付款方式退款,并在确认退货原因和退货运费后立即取消。
6.如果买家要求退货运费,退款可能会延迟,除非退货运输协议单独完成。
7.如果买方在收到货物时支付了运费,公司会在撤销订购时明确说明谁负责费用,以便用户能够清楚地了解。
第19条(换货)
在下列情况下,买家不得申请兑换货或退款:
1.由于买方的原因,货物丢失或损坏。
2.由于购买者的使用或部分消费,商品价值显着下降。
3.由于货物价值随时间显着下降,转售很困难。
4.即使用户申请更换产品,如果没有可更换的库存。
5.在订单生产的情况下,取消和退货是不可能的,并且订购客户将被告知此事实。 如果买方同意,我们将继续进行订单交易。在任何情况下,订单都不会被取消或退回。
第20 条(退款)
1.如果退款原因是买方取消或退货,退款将根据会员的付款方式处理。
- 支付:存入指定账户(可能存款费)
- 支付宝付款方式:根据支付宝付款方式。
2.原则上,信用卡付款可以通过取消信用卡付款方式退款。
第21 条(购买安全服务)
1.如果经营者使用总统令规定的电子支付方式(以下简称“电子支付”),企业主,电子支付手段发行人,电子支付服务提供者等。 (“电子支付提供商”等)应采取必要措施维护相关信息的安全。
2.将要求企业,电子支付公司等
为了确认是否是真实的意图声明,应明确公布下列事项,并按照总统令的规定准备消费者对该通知的确认程序。
①商品的内容和种类
②商品价格
③服务期限
3.电子支付时,经营者和电子结算公司应通过总理的命令通知消费者事实,如电子文件的传输,并允许消费者随时访问与电子支付有关的数据。
4.预付款购买和使用商品作为商城内使用的电子支付方式的付款方式的发行人,应按照总理令的规定,提及有关付款方式可靠性,使用限制的事项,应显示或通知其他预防措施等。
5.如果运营商与消费者之间的电子支付存在争议,电子结算公司等应合作解决总统令规定的争议,例如允许查看与支付相关的信息。
第22条 (服务费)
1.我们提供会员之间免费电子商务所需的各种服务,并可根据公司的内部政策收取相应的费用(服务费)。
第23条罐(版权的拥有和使用限制)
1.“商城”创作的作品的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属于“商城”。
2.用户可以在未经“商城”事先同意的情况下,通过使用“商城”获得的信息,通过复制,传输,发布,分发,广播或其他方式使用或获取商业信息。 不要让第三方使用它。
3.商城在根据协议使用属于用户的版权时应通知用户。
第24 条(争议解决)
1.“商城”应建立并运行损害赔偿机制,以反映用户提出的公平意见或投诉,并赔偿此类损害。
2.商场必须积极接受会员或非会员的上诉。 但是,如果难以进行快速处理,将立即通知用户原因和处理时间表。
3.如果商场与用户之间存在电子商务纠纷,如果用户提出索赔,双方可以通过与公平贸易专员有关的争议解决机构解决争议。
个人信息保护
第4 章 个人信息保护
第25 条(个人信息保护)
1.“商城”在收集用户信息时收集完成购买合同所需的最少信息。需要以下项目,其他项目是可选项。
1.1电子邮件地址(或手机号码)
1.2密码(会员)
2.当“商城”收集可以识别用户个人身份的个人信息时,用户必须征得用户的同意。
3.未经用户同意,所提供的个人信息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或提供给第三方。但是,例外情况如下。
3.1如果是送货服务,托运人将被告知交货所需的最低用户信息(姓名,地址,电话号码)。
3.2如果提供某种形式的特定个人,这种形式无法被确定为统计,学术研究或市场研究所必需的。
3.3当需要结算货物交易等产生的价格时
3.4必要时进行身份验证以防止被盗
3.5如果法律或法律要求有不可避免的理由
4.如果“商城”是根据第2和第3项获得用户的同意,则是个人信息管理负责人的身份(自己,姓名和电话号码,其他联系信息),收集和使用信息的目的,以及“信息通信网络利用促进法”第22条第2项的规定,如与提供给第三方的信息有关的信息(接收者,提供的目的和提供的信息内容)等,应事先说明或通知。用户可以撤销用户的同意。
5.用户可以随时要求阅读并更正“商城”所拥有的个人信息的错误,并且“商城”必须立即采取必要的措施。如果用户请求纠正错误,则“商城”将不会使用个人信息,直到纠正错误为止。
6.“商城”应限制管理员人数以保护个人信息并尽量减少其数量,并对用户因丢失,被盗,泄漏或更改用户个人信息(包括信用卡,银行账户等)而造成的损失承担全部责任。
7.当收集或接收个人信息的目的达到目的时,“商城”或从其收到个人信息的第三方将立即销毁个人信息。
第26 条(“商城”的义务)
1.商城不得违反法律或本协议或违反公共秩序和道德,并应努力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始终如一地稳定地提供商品和服务。
2.商城必须有安全系统来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包括信用信息),以便用户可以安全地使用互联网服务。
3.商场应对用户因不正当地展示或宣传“标签和广告公平法”第3条规定的商品或服务而造成的任何损害赔偿。
4.商城不会出于用户不想要的商业用途发送商业电子邮件。
第27条 (会员ID和密码的义务)
1.除第25条外,会员有责任管理其身份证和密码。
2.会员不应让第三方使用他们的ID和密码。
3.如果发现某个会员窃取了他或她的身份证或密码或被第三方使用,他/她应立即通知“商场”并按照“商城”的指示行事。
第28条(用户的义务)
用户不得从事下列行为。
1.申请或更改时注册虚假信息
2.窃取他人的信息
3.发布在商城的信息变更
4. 传送或发布除商城规定的信息之外的信息(计算机程序等)。
5.侵犯知识产权,包括“商城”和其他第三方的版权
6.损害声誉或中断“商城”或其他第三方业务的行为。
7. 披露或张贴商城淫秽或暴力信息,图像,声音或违反公共秩序和道德的其他信息。
第29条(“商城”与被连接“商城”的关系)
1.如果上部“商城”和下部“商城”通过超链接连接(例如,超链接的目标包括文本,图片和运动图像),则前者称为链接“商城”(网站)。 被称为“商城”(网站)。
2.“商城”是指连接时“购物中心”或弹出屏幕的初始屏幕,表示“商城”不对通过独立提供的商品等与用户进行的交易负责。 对交易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5 章 个人信息管理和使用
第30 条(人民运营管理)
1.违反本协议目标和法律,法规和商业交易一般原则的会员可采取以下措施:
1.1收回公司提供的部分或全部优惠。
1.2对某些服务使用的限制
1.3取消用户协议
1.4损害索赔
2.如果公司采取了上述措施,公司可以提前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通知会员,如果会员不能请求或联系紧急行动,他们可以先采取行动后通知他们。。
3.如果会员拥有公司根据本条采取的行动的律师,他可以代表。
第31 条(客户服务中心)
1. 公司设有客户服务中心,负责处理会员之间或会员与第三方之间的投诉和纠纷。
2. 及时处理客户服务中心的任何投诉或适当的评论,并在三个工作日内通知他们,并在十个工作日内通知用户调查结果和治疗计划。
3.当客户服务中心仲裁争议时,会员必须诚实地按照诚信原则进行交易。
第6章 杂项
第32条(与公约及相关法律以外的原则的关系)
1.本协议未涵盖的事项应根据适用的法律和法规处理,例如电子商务领域的消费者保护法和一般商业惯例。
2通过本公司提供的采购服务进行交易时,其他地区的电子商务交易和消费者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优先于当事人,当事人不得依照本协议的规定向对方提出赔偿。
3.如有必要,公司可以创建适用于特定服务的事项(“个人协议”),并通过公司网站通知他们。
4.如果公司更改上述任何个人合同,他们必须在生效日期前14天公布变更。
5.会员应注意本协议的内容和个别协议是否有变更,如果有任何变更通知,则应进行核对。
第33条(公司的免责声明)
1.公司按照第11条第1款的规定暂停服务,公司对其成员或第三方的任何损失不承担责任。但是,由于公司故意或严重疏忽造成的损失不包括在内。
2.根据第11条第(3)款对服务的限制或暂停是不可抗力的,公司免于承担责任。
3.对于因会员资格而使用服务而造成的任何障碍,公司概不负责。
4.对于因会员披露或提供个人信息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公司概不负责。
5. o2ohub移动客户端(移动应用)服务具有直接潜力。如果会员使用o2ohub移动客户端,则本地网络服务提供商提供的网络条件可能会限制或延迟公司的服务。
第34 条(主管法院和管辖法律)
公司与韩国公民或在大韩民国设有办事处的用户之间产生的诉讼应在提交时以用户的地址为准,如果没有地址,则对拥有管辖权的地方法院拥有专属管辖权。 不清楚或如果是外国居民,必须根据民法将其提交给主管法院。
成员之间的合同和纠纷可以利用彼此的合同发生在公司作为诉讼1.法院总部以确定管辖权的管辖权。
2.“商城”与用户之间提交的电子商务诉讼管辖法应适用韩国法律。
第35条 (其他规定)
1.公司可以根据公司网站的要求临时或永久地修改或终止某些服务(或其中的一部分)。
2.未经另一方明确同意,公司及其成员不得将本协议的权利和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3.商城创建的内容的版权和其他知识产权归商城所有。
未经“商城”或第三方事先同意,用户可以通过复制,传输,发布,分发,广播或其他方式将通过使用“商城”获得的信息用于商业目的的知识产权属于“商城”的信息。
4.“商城”应根据协议在使用属于用户的版权时通知用户。
私隐政策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目的)
通过设定与处理和保护个人信息有关的事项,其目的是保护个人的自由和权利,并进一步体现其尊严和价值。
第2条(定义)
1.个人信息是关于生存的个人的信息,可以通过信息中包含的姓名,电话号码等来识别个人的信息(也包括即使该信息不能直接识别特定个人,与其他信息简单组合后可识别的情况)。
2.“商城”非常重视用户的个人信息,并遵守《信息和通信网络利用和信息保护促进法》以及信息和通信部制定的《个人信息保护指南》下的《个人信息保护条例》。
第三条(隐私保护原则)
1.“商城”通过隐私政策告知用户使用用户提供的个人信息的目的和方法,以及采取了哪些措施来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
2.我们在首页上披露“商城”信息政策,以便用户随时可以轻松查看。
3.“商城”建立了修改隐私政策以不断改进隐私政策所必需的程序。 另外,在修改隐私策略时,会给出版本号,以便用户可以轻松识别修改后的信息。
第4条(信息主体的权利)
数据主体在处理其个人信息方面享有以下权利:
1.获得处理个人信息的信息获得的权利
2.选择和决定是否同意处理个人信息的权利,同意范围等的权力
3.检查个人信息的处理和请求访问个人信息(包括发行副本)的权利
4.要求处理暂停,更正,删除和销毁个人信息的权利
5. 以迅速,公正的方式减轻因处理个人信息而造成的损害的权利
第2章 个人信息的处理
第一节 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提供等
第5条 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
1.“商城”出于以下目的收集个人信息,以便为会员提供最佳的优化和定制服务。
-Email,密码:用于会员服务后的识别过程
-送货地址,姓名和电话号码:安全的通讯渠道,例如通知的分发,意向确认和投诉处理,新服务,新产品,折扣和事件信息的指导。
-有关安全性的常见问题问题:在忘记密码的情况下进行快速处理的内容
-其他可选项目:提供个性化服务的数据(如果是业务成员,则开具单独的税收发票)
2.但是,不会收集可能侵犯用户基本人权的敏感个人信息(种族和民族,意识形态和信仰,出生地和户籍地,政治倾向和犯罪记录,健康状况和性生活等)。
第六条个人信息的收集范围
“商城”可以自由访问大多数内容,而无需单独的会员注册过程。 如果要使用“商城”会员服务,则必须输入以下信息。
1)会员注册时收集的个人信息的范围
-必填字段:电子邮件地址,密码
-可选项目:收货地址,姓名和电话号码
第七条 关于同意收集个人信息
“商城”准备了会员可以单击关于隐私政策的内容或使用条款的“我同意”按钮或“我不同意”按钮,单击“我同意”按钮则视为同意收集个人信息。
第八条 目的以外使用与第三方提供和共享
1.“商城”应在“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的目的”所述范围内使用个人信息,并且不得超出范围使用或将其提供给他人,其他公司或组织。
特别是,以下情况将被用于谨慎提供和使用个人信息。
-会员:可以将用户的个人信息提供给会员,或与会员共享以获得更好的服务。 如果提供或共享用户的个人信息,将要求用户同意,例如会员信息,个人信息项,提供或共享的原因,期限和通知。合伙变更或合伙终止时,应通知或同意相同的程序。
-委托处理:委托用户的个人信息进行顺利的业务处理时,必须详细说明委托处理公司的名称,委托的个人信息的范围,委托的目的,委托的处理过程以及委托关系的期限。
-销售,并购等:如果服务提供商的权利和义务被完全继承或转让,公司将提前详细通知合理的理由和程序,并为用户提供撤回对个人信息的同意的选项。
2. 通知和同意方法将在通知之前至少10天在在线主页的初始屏幕上通知,并且至少通过电子邮件通知一次。
3.以下情况例外。
-如果有关当局根据相关法律要求进行调查,
-以无法识别统计,学术研究或市场研究的特定个人的形式提供给广告客户,合作伙伴或研究小组
-如果按照其他相关法律规定的程序提出要求
-如果信息主体或其法定代理人由于地址不明而无法表达自己的意见或无法获得事先同意,则认为该信息对他或她的直接利益是对信息主体或第三方的生命,身体和财产的直接利益是必要的情况。
-在例外情况下,如果信息是由相关法律提供或应调查机构的要求提供的,则原则是通知当事方,但如果不能根据法律依据不可避免地告知信息,则其收集和使用的原始目的。相反,将尽一切努力避免不加选择地提供信息。
第九条非会员顾客的隐私
会员和非会员均可在“商城”中购买商品和服务。对于非会员的订单,“商城”仅要求交付,付款和产品交付所需的个人信息。
如果以非会员的身份在“商城”购物,则非会员客户输入的付款人和收款人信息将不会用于付款和交付以外的其他目的。
非会员也以与会员相同的方式保护其个人信息。
但是,非会员将不会获得提供给其会员的积分,并将被排除在以后的活动之外。
第10条通过Cookie收集个人信息
1.什么是Cookie?
“商城”使用cookie来存储和查找有关会员的信息。 Cookie是网站发送到用户的计算机浏览器(Netscape,Internet Explorer等)的少量信息。 当用户访问该网站时,用户的计算机可以在浏览器中读取Cookie的内容,在用户的计算机上找到用户的其他信息,并且无需进一步输入即可提供服务,例如用户的姓名。 Cookies可以识别用户的计算机,但不能识别用户的个人身份。 用户也可以选择Cookie。 在Web浏览器的顶部,在“工具”>“选项”选项卡上,用户可以允许所有cookie,在每次保存cookie时提示用户,或拒绝保存所有cookie。
2.“商城” Cookie操作
通过“ Mall” cookie收集的信息仅限于o2ohub会员ID,并且不会收集其他信息。 通过cookie收集的会员ID用于以下目的:
-根据个人兴趣提供差异化信息
-分析常住会员和非常驻会员的频率或他们停留的时间,以掌握用户的品味和兴趣并将其应用于目标
-通过跟踪有关用户购物商品的信息以及用户感兴趣的商品的踪迹,提供个性化服务
-分析会员的习惯并衡量重组
-公告板帖子
当用户关闭浏览器或注销时,Cookie失效。
第三章 保障信息主体的权利
第11条 阅览个人信息
1.数据主体可以请求个人信息处理器查看由个人信息处理器处理的个人信息。 如果要查看和更正用户的个人信息,请单击“商城”中的“我的页面”项以直接阅读或更正它,或者通过电话,电子邮件联系个人信息管理负责人,否则我们将立即采取行动。
2.如果用户要求更正个人信息中的错误,则在更正完成之前,我们不会使用或提供个人信息。
3.如果已经向第三方提供了不正确的个人信息,我们将立即将更正结果通知第三方并进行更正。
第十二条个人信息的更正和删除
1.阅读了个人信息的信息主体可以请求个人信息处理器更正或删除个人信息。但是,如果其他法规中指定要收集个人信息,则不能要求删除。
2.当个人信息处理者收到根据第1款要求提供信息的请求时,个人信息处理者应立即调查个人信息,除非其他法律和法规规定了有关更正或删除个人信息的特殊程序。在采取了必要的措施(如更正和删除)后,应将结果告知信息主体。
3.当个人信息处理者根据第2款删除个人信息时,应采取措施以使其不被恢复或复制。
4.当数据主体的请求属于上述第1款时,个人数据处理器应立即通知数据主体。
5.在根据第2款进行调查时,个人信息处理程序可能会在必要时让数据主体提交证据以确认更正和删除要求。
6.根据第1,2和4款要求更正或删除的必要事项,通知方法和程序应由总统令规定。
第十三条撤回对收集,使用和提供个人信息的同意
1.用户可以随时通过会员注册撤回对收集,使用和提供个人信息的同意。 如果用户撤回同意,请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与商城联系,商城将采取必要的措施,例如立即删除个人信息。如果商城采取行动,例如撤回同意并销毁个人信息,我们将立即通知用户。
2.“商城”将采取必要措施,以使其比收集个人信息更容易从收集个人信息中撤回同意(退出会员)。
第十四条个人信息的保留和使用期限
1.当达到以下目的时,用户的个人信息将被销毁。 但是,根据有关商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由于如下确认与交易相关权相关的义务而需要保留一定时间时。
-对于会员注册信息,通过指定保留目的,期限和在一定时间内保留的个人信息项(例如退出会员资格或退出会员资格)来表示同意。
-记录合同或取消订阅:5年
-货物的付款和供应等记录:5年
-消费者投诉或纠纷记录:3年
2.如果要求查看用户同意持有的交易信息等,则“商城”应采取措施确保可以立即查看和验证信息。
第十五条 销毁个人信息的程序和方法
原则上,在达到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的目的后,公司将立即销毁信息。销毁程序和方法如下。
1.销毁程序
在达到目的之后,根据内部政策和其他相关法律,根据信息保护的原因,将为会员注册等输入的信息转移到一个单独的DB(纸质情况下为单独的文档)中并存储一段时间(请参阅保留和使用期限)。 之后将被销毁。
除非法律要求,否则转移到单独数据库的个人信息将不会用于保留目的以外的任何目的。
2.如何销毁
纸上印刷的个人信息会被切碎或焚化破坏。
以电子文件形式存储的个人信息是使用无法复制记录的技术方法删除的。
第十六条 个人信息保护技术管理办法
1.技术措施
“商城”采取以下技术措施来确保个人信息的安全,以免丢失,被盗,泄漏,篡改或损坏。
- 用户的个人信息受密码保护,重要数据通过单独的安全功能通过加密文件和传输的数据或使用文件锁得到保护。
-“商城”采取措施,通过使用防病毒程序来防止由计算机病毒引起的损害。疫苗程序会定期更新,如果突然出现病毒,则应在疫苗发布后立即提供,以防止破坏个人信息。
-“商城”使用安全设备(SSL或SET),该设备可以使用加密算法在网络上安全地传输个人信息。
- 通过使用入侵防御系统和漏洞分析系统为黑客入侵等外部入侵做准备,完全致力于安全性。
2.行政措施
仅限最小人数访问“商城”用户的个人信息。最少人数如下。
-直接与用户进行营销业务的人
-执行个人信息管理任务的人,例如个人信息经理和负责人、无法在其他业务中处理个人信息的人
-向处理个人信息的员工提供定期的内部和外部寄售培训,以了解他们有义务获得新的安全技术并保护其个人信息。
-进入公司时,将采取内部程序,以防止个人信息泄漏,并通过个人信息处理程序的安全保证来审核员工的个人信息和员工的合规性。
-在安全的前提下,对与个人信息相关的管理者进行彻底的接管,并明确出入公司后对个人信息事故的责任。
-我们不会将个人信息和一般数据混在一起,而是将其分开保存。
-将进入计算机室和数据存储室的访问设置为特殊保护区。
-对于因商城的个人错误或基本互联网的危险而导致的后果,我们概不负责。为了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每个成员都应正确管理其ID和密码并对其负责。
-如果由于内部管理人员的失误或技术管理事故引起的个人信息丢失,泄漏,更改或损坏,“商城”应立即通知事实并采取适当的措施和赔偿。
3.帖子管理措施
3.1“商城”重视用户的帖子,并尽最大努力防止其被篡改,损坏或删除。但是,以下情况除外:
-垃圾邮件(例如,幸运的信件,8亿条消息,特定的网站广告等)
-以诽谤他人为目的拒登虚假信息
-未经他人同意即侵犯了“商城”的版权,即第三方的版权,并侵犯了第三方的权利。
3.2“商城”可以发布或删除某些部分,或者对其进行修改以在未经同意的情况下公开其他人的身份,以促进理想的公告板文化。
3.3如果可以将内容移动到其他主题的公告板上,则指示该帖子的路径,以免造成误会。
3.4在所有其他情况下,可以在明确或个别警告后进行删除。
第十七条链接网站
“商城”可能会提供指向其他公司网站或材料的链接。
如果通过单击公司包含的链接转到另一个站点上的页面,则应检查新访问的站点的策略,因为该站点的隐私策略独立于公司。
第十八条个人信息的委托
原则上,未经用户同意,商城不会将此类个人信息委托他人处理。
如果需要寄售,我们将事先通知用户并同意收货人和寄售内容。
1.负责处理个人信息的人员:ECPLAZA
2.委托个人信息的内容:处理与客户咨询内容有关的服务投诉
第十九条 使用者的权利和义务
1.用户应对因用户输入错误信息而引起的事故负责,如果输入虚假信息(例如盗窃其他信息),可能会丢失会员资格。
2.您有隐私权,有保护自己而不侵犯他人信息的义务。 请注意不要泄露您的个人信息,包括密码,也请注意不要破坏他人的个人信息,包括您的帖子。 如果您未能履行此责任并损害他人的信息和尊严,则可能会受到《促进信息和通信网络利用和信息保护法》的惩罚。
第20条听取意见和投诉处理
1.“商城”尊重用户的意见,用户有权始终从问题中得到真诚的回答。
2.“商城”设有投诉处理中心,可与用户进行顺畅的交流沟通。
2.1 投诉处理中心
- 客服中心:周一至周五 上午 10:00 ~ 下午 17:00
- 电子邮箱:service@ecplaza.net
- 联系电话:82-2-476-1144
- 传真:82-2-482-0339
- 地址:首尔特别市江东区江东大路143-40SHINNO B/D 1层
* 我们将在收到邮件后24小时内通过电子邮件,传真和邮件真诚地答复。
但是,在工作时间之后或在周末和节假日,通常要第二天进行处理。
2.2 如需咨询其他个人信息,可咨询个人信息侵害申报中心,信息保护标志认证委员会,大检察厅网络犯罪调查中心,警察厅网络犯罪调查队等。
*电子贸易争端解决委员会:http://www.ecmc.or.kr
*个人信息侵权举报中心:http://www.cyberprivacy.or.kr /电话:1336
*信息保护标记认证委员会:http://www.privacymark.or.kr /电话:02-580-0533
*最高检察官办公室互联网犯罪调查中心:http://icic.sppo.go.kr /电话:02-3480-3600
*国家警察局网络犯罪调查队:http://www.police.go.kr/cybercenter
2.3个人信息管理负责人和管理员
如果发生违背用户注意事项的事件,“商城心”负责由负责个人信息管理的人员保护个人信息。
但是,尽管采取了技术上的补充措施,但由于黑客等基本网络风险以及访问者帖子引起的各种纠纷而导致的意外事故造成的任何损失,我们概不负责。
个人信息负责人和负责人如下,我们将迅速,真诚地回复与个人信息有关的查询。
区分 | 个人信息管理负责人 | 个人信息管理管理员 |
姓名 | 변용훈 | 김지연 |
电子邮箱 | ||
电话号码 | 82-2-476-1144 | 82-2-476-1144 |
2.4 儿童个人信息保护
“商城”收到14岁以下的会员申请时,会在注册时得到父母的同意。
2.5 发送广告信息
1.“商城”不会出于商业目的向明确拒绝的用户传送商业信息。
2.如果通过发送电子邮件以外的其他文本消息(例如传真或文本消息)来传输商业目的的广告信息,则在传输内容的开头应标明“(广告)”,并在传输内容中指定发送者的联系方式。
第21条通知义务
当前的隐私政策于2007年7月27日颁布。如果根据政府政策或安全技术的更改进行任何添加,删除或修改,则将在修订至少10天之前通知该政策。
隐私政策生效日期:2017-10-01